目前,我国诊断试剂市场基本可以分成7个部分,其中免疫学诊断试剂市场规模,
市场份额29.61%,其次是:生化诊断试剂,血糖自我监测试剂血液诊断试剂,尿液诊断试剂,生物学诊断试剂3.97%,分子及其他诊断试剂12.01%。分子诊断试剂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无论技术还是市场,都是目前所有诊断试剂产品中发展最快的。免疫诊断试剂的市场规模已逐渐超过临床化学试剂,但由于二者的检验对象有所区别,生化诊断试剂还将保持较大份额。
食药总局相关人士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2015年要着力强化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加大飞行检查力度。
会议提出,2015年医疗器械监管系统还要推进审评审批制度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医疗器械注册管理水平。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机制,加快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完善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制度,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鼓励医疗器械研究和创新,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
中国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体外诊断行业占全球占比仅约7.8%;人均费用偏低:中国体外诊断产品年使用量人均2.75美元,远低于发达国家25-30美元人均使用量;检验费用占医院收入占比偏低:国外临床实践来看,检查费用一般占医院收入20-30%;中国检查费用占总收入的11%左右,占比偏低。在国家调整药品价格、取消药品加成的大背景下,毛利率可达50%左右的检验科更加成为医院重要的创收部门。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第二部分 特殊要求>>
2.2.19 进行危险度二级及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应当配备生物安全柜,空气应当进行过滤处理后方可排出。应当对过滤器的性能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使用病原体类检测试剂的阳性血清应当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2.20 对于特殊的高致病性病原体的采集、制备,应当按照有关部门颁布的行业标准,如人间传染病微生物名录、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设施。
2.2.21 生产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的,其生产和检验应当在独立的建筑物或空间内进行,保证空气不直接联通,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其生产和质检的器具不得混用,用后应严格清洗和消毒。
2.2.22 洁净室(区)内的人数应当与洁净室(区)面积相适应。
2.2.23 对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清洁环境内进行生产。
清洁条件的基本要求:要有防尘、通风、防止昆虫或其他动物以及异物混入等措施;人流、物流分开,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当有换鞋、更衣、佩戴口罩和帽子、洗手、手消毒等清洁措施;生产场地的地面应当便于清洁,墙、顶部应平整、光滑,无颗粒物脱落;操作台应当光滑、平整、无缝隙、耐腐蚀,便于清洗、消毒;应当对生产区域进行定期清洁、清洗和消毒;应当根据生产要求对生产车间的温湿度进行控制。
2.2.24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传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的管理应当...
2.2.25 动物室应当在隔离良好的建筑体内,与生产、质检区分开,不得对生产造成污染。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2006征求意见稿)之附录A: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
第一条 对生产环境有净化要求的产品除应当满足《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实施细则》的通用要求外,其生产环境还应满足本附录的要求。不同洁净级别生产区域的控制标准参见下表:
表 不同洁净级别生产区域的控制标准
洁净度级别
100级
10,000级
100,000级
300,000级
第二条 企业应明确工艺所需的空气净化级别,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采用孔径为0.22μ或以下的滤膜过滤除菌,进行封闭式连续过滤分灌装的试剂可适当降低环境空气净化级别。以下为推荐采用的环境净化级别:
阴性、阳性血清或血液制品的处理操作应在至少10,000级环境下进行。并符合防护规定。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试剂、免疫荧光试剂、免疫发光试剂、聚合酶链反应(PCR)试剂、金标试剂、干化学法试剂、培养基、校准品与质控品等产品的配液、包被、分装、点膜、干燥、切割、装配、以及内包装等工艺环节,至少应在100,000级净化环境中进行操作。
酶类、抗原、抗体和其他活性类组分的配制及分装,其生产操作至少应在300,000级净化环境中进行。
普通化学类诊断试剂的生产应在清洁环境(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中进行。
第三条 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四条 企业应提供洁净区内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空气调节、配电照明等平/立面图。新建、改建、扩建的洁净区厂房应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