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认证转换期限说明
国家认监委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2015年第30号公告,公告中明确了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中,在国际标准发布后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前的时期内依据国际标准开展认证及相关工作的安排。
针对ISO9001换版,IAF通过2013-15号决议分别规定ISO9001的转换期过渡期为新标准发布后的三年,即在2018年9月15日前分别完成ISO9001:2015代替旧版认证标准的转换工作。
根据CNAS-EC-046:2015 文件《关于ISO 9001:2015及ISO14001:2015认证标准换版的认可转换说明》规定:在转换期内,认证机构初次认证和再认证颁发的依据旧版标准的认证文件,其认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018年9月15日(即旧版认证标准的转换截止期)。
ISO14001认证流程
1、信息交流
通过人员互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相互了解,确定实施认证的初步意向和可行性。
2 认证申请
有意向的申请组织填写《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表》及其附件《认证信息调查表》,中心进行评审通过后与申请组织进一步联系,必要时进行现场访问,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情况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并作出书面报价。
3、签订合同
在获得申请组织明确的合同签定意向并通过了合同评审后,双方签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合同》,SCEMS指定审核组长自合同生效日起负责审核活动的开展与实施。
4、阶段审核一
受审核方将正式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相关文件送交SCEMS,由审核组长根据认证要求组织进行文件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受审核方。如有不符合处,受审核方应作修改直至满足相应要求为止。
5、阶段审核二
审核组将按照认证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审核要求覆盖申请认证全部范围并符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全部要求。以抽样审核的方式进行。
阶段二审核将开出不符合项,并要求实施纠正。现场审核将给出书面的审核报告,宣布现场审核结果,告知是否予以推荐注册。
6、不符合纠正与跟踪验正
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可以通过评审受审核方递交的有关证据完成,必要时,也可以实施现场跟踪验证。因存在严重不符合项而未能通过现场审核时,应在被审核方完成整改后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另行收费。
7、核准发证
中心技术委员会审议审核实施过程和审核报告并确定是否予以颁证。
由中心主任签署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中心将在公告范围内公告证书的颁布。
8、证后监督
初次证书有效期内,每半年监查一次,三年期满换证后每年监查一次,持证方的组织机构、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设施和其他覆盖环境因素的行为或活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本中心,必要时,将增加监查次数。对于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将增加检查次数。
9、持证要求
为规范获证组织对认证证书的使用,中心对获证组织的证书使用有如下要求:
证书的持有者只能用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符合特定的标准,不得将标志直接用于产品,也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产品或服务合格的方式使用。当认证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进行任何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的认证文件。
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获悉,中国在认可规模方面位居世界前列,有效认证证书100万多张,连续13年位居世界首位。
统计显示,截至10月底,中国认可各类合格评定机构8371家,其中,累计认可各类认证机构151家,实验室及相关机构7774家,检验机构446家。
中国的认可制度在供给方面在国际同行中名列前茅,已开设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和检验机构等三大门类认可制度,包含11项基本认可制度、25个专项认可制度和34个分项认可制度,国际通行的认可制度均都能提供。在认可水平方面始终保持与国际同步发展,与相关国家签署了12项国际互认协议,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走向世界搭建了信任的平台。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将稳步拓展认可领域,不断满足市场需求:低碳产品和服务认证认可制度已正式开展受理工作;实验动物机构认可制度研发工作已全部完成;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研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将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市场需求适时开展认可业务。
目前,资产管理和知识产权、业务连续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等新兴认证机构认可制度正在立项研究。绿色产品认证机构、绿色产品检测机构、大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医学影像学实验室和生物样本库等认可制度研发工作均在按计划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