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担保的相关介绍:
为保证受损害方能够获得赔偿,法丨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目前担保方式主要有申请人以现金或者实物提供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第三人以现金或者实物提供担保、法丨院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有的当事人无力提供担保,也没有第三方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又比较高昂,基于此,保险公司推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申请人将保险单作为申请保全文件的附件,若申请人败诉,保险人向被申请人承担保险责任。因此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推出,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实践。
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担保的相关介绍:
首先,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将“担保”限定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并且,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目的来看,其要求提供“担保”是为了在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能够获得赔偿,那么提供具有担保功能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符合立法目的的,也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担保的相关介绍:
保险公司在经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时应注意哪些风险?
保险公司在经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时,除了审查一般保险产品可能涉及的风险之外,由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特性,保险公司还应当重点审查起诉材料中的以下内容:
主体问题: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主体问题需要审查的内容非常多,比如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系统查询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法律状态,如果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处于注销状态,则应当变更诉讼主体。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审查起诉材料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关联性,确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否是适格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