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主合同一般都有约定的履行期限,担保的担保期限比较容易确定,即使出现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等情况,《担保法》中也作了一些不漏性的规定,使担保期限能够确定。而在诉讼保全担保中虽然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处分自己的权利来影响诉讼进程,但担保期限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受到人民法院审理期限的影响。一般而言,只要案件没有经过审理和执行两个阶段,诉讼保全担保责任就不能解除。而关于审理和执行的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只作了一些最长期限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还常常出现抄起审理、久拖不决的情况。并且,二审终审制也常常因为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置而被架空,诉讼完结也因此而变得遥遥无期。这些情况为确定担保期限、预测担保风险和确定担保费用等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业务办理中,可与客户协商采取预收担保费后按实际期限结算或一次性定价收取等方式。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何提供担保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与保全财产数额相当的担保,担保应符合下列条件:1.担保物应当是申请人或担保人所有的货币、有价证券、房屋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2.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保证书,表明如因申请错误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用担保书的形式提供信用提保。因情况紧急,申请人一时无力提供等额担保的,可先提供保全财产数额的10%至30%的财产担保,但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30日内,补齐担保数额与保全数额的差额。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有争议的标的物进行查封、冻结、扣押,使其处于人民法院有效监控下的司法行为。分为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财产保全目的在于震慑被申请人的失信与违法违约意愿,防止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前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够被履行。这对于预防和解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及人民法院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权威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诉讼保全担保是保障诉讼保全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之一。 诉前担保、诉中担保、诉讼担保、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陕西鼎力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帮助您风险降到最少,二十年专注诉讼担保行业,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满足您各种诉讼保全需求,鼎力相助、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