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如何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应当准备向本单位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申请积分应当登录市居住正积分专栏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写《天津市居住正积分申请表》,并按照《天津市居住正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结合自身的情况准备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用人单位整理汇总。由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积分入户。
社会保险积分如何计算?社会保险积分按照缴费每满一年,养老保险积4分,其他险种各积2分计算,可分险种单独计分,五项保险每满一年积12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进行累加。
积分落户要去哪里办理?虽然《天津市居住正管理办法》规定:市审批办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居住正持有人积分入户受理点,受理积分入户申请。但目前天津市只有两处受理点,分别是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受理点,且这两处受理点为均多窗口办公,申请人选择一处即可递交所有积分落户材料,无需东奔西跑。
积分落户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在境内有合法有效的户籍身份,有效的天津居住正,已经在天津有合法稳定落户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有关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儿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儿口)。
2.申请人在天津有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断缴、补缴都不行),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审核)
3.网站测评分数超过了140分。
窗口受理
1.单位申请人先到积分落户受理点的有关部门对应窗口进行身份正、落户地点、户籍等材料的审核;
2.经办人必须在预约受理时间范围内到人力社保窗口递交材料;
3.其次再将相关材料送到积分审核的部门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