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的相关介绍:
明确担保的诉讼时效期间。对于诉讼保全担保的诉讼时效期间问题,应否直接适用物权法和担保法关于担保诉讼时效的规定,笔者认为,诉讼保全担保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被申请人利益不至于因申请人的错误申请而遭受损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仅限于诉讼过程,简单套用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易于解决,为了明晰诉讼保全担保法律关系,应在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诉讼保全担保的时效期间。至于规定时效期间多长适宜,笔者建议,诉讼保全担保的时效期间宜为6个月,从保全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之日、当事人撤诉之日、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担保的相关介绍:
保险公司在经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时,除了审查一般保险产品可能涉及的风险之外,由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特性,保险公司还应当重点审查起诉材料中的以下内容:
诉讼时效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则申请人将丧失胜诉权,因此诉讼时效是重点审查内容。保险公司应当通过审查起诉材料确定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起算点、诉讼时效期间,如果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则不应当承保。
永城诉讼保全
永城诉讼保全对诉讼保全的相关介绍:
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如前文所述,保单保函并非保证担保,在保全错误损害赔偿案件中,无法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判决主文中也无法直接表述由保全申请人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法院要求保全担保必须满足保全错误时应不可抗辩地承担赔偿责任,但保单保函相对应的保险合同中约定赔付处理前提是被保险人请求赔偿。如果届时被保险人拖延或者拒绝提出赔偿请求,在被保险人自身不具备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将会导致保全错误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