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跑来问进口宠物粮罐头需要办理农业农村部进口登记证吗?
根据4月底发布的《宠物饲料管理办法》,明确把宠物饲料分为三大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其他宠物饲料。
宠物配合饲料: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态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独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指为满足宠物对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其他宠物饲料:指为实现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者刺激宠物咀嚼、撕咬等目的,将几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所以,根据规定,
根据规定,配合饲料及预混合饲料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其他宠物饲料则不需要。主粮罐头属于配合饲料,零食罐头属于其他宠物饲料。所以主粮罐头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零食罐头则不需要。
京元瑞环Judy,再次提醒客户朋友!请悉知!
京元瑞环(北京)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INGONE)是一家专业从事中国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准入咨询服务机构,专业为全球饲料及饲料原料、添加剂企业提供有关产品出口到中国的AQSIQ准入及MOA准入的技术咨询、培训及法规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法规的动态、进行产品评估,产品检测、现场评审、风险评估等全程顾问式服务,有效提高注册效率,并大幅度缩短准入时间。
京元瑞环总部位于北京,并在天津、杭州、深圳及荷兰、美国设立了分支机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资深律师以及检验检疫、农业专家人员等,服务的产品涵盖宠物饲料干粮、罐头、零食,以及各类饲料原料及添加剂。
根据质检总局《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及时发布《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
根据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另外,新《办法》在第四款中明确规定:“境外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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