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应按产品类别、型式、规格、工作原理、安全结构等的不同
划分申请单元,但对于带有显示屏的产品还应以屏尺寸划分申请单元,对
于电源、音频功率放大器还应以功率划分申请单元,对于具有不同工作方
式的产品还应以工作方式(如,显示方式等)不同划分申请单元。对于生
产企业分类管理等级为C 或D 类的企业单元划分可结合企业降级原因对单
元划分加严要求。
相同生产者、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或不同生产者、相同生
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可考虑仅在一个单元的样品上进行型式试验,其
他生产企业/生产者的产品需提供资料进行一致性核查。
CCC认证委托
认证申请提出和受理
认证委托人通过网络(www.cqc.com.cn)向CQC 提出认证委托。认证委
托人需按要求填写必要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必要时还应提供工商注册
证明、组织机构代码、电气原理图、协议书等。
CQC 依据相关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在2 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或不予受
理的通知,或要求认证委托人整改后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CCC 申请资料
认证委托人应按认证方案的要求向CQC 和/或实验室提供有关申请资料
和技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认证申请书;
(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等)(必要时);
(3)生产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声明(必要时)
(4)工厂检查调查表(必要时);
(5)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之间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如
ODM 协议书、OEM 协议书、授权书等)(必要时);
(6)产品描述信息,主要包括:型号说明、技术参数、关键元器件和
/或材料清单、电气原理图、同一认证单元内所包含的不同规格产品的差异
说明等(必要时);
(7)中文使用说明书、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必要时);
(8)认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及CQC 考核认定证明等材料(如有且必
要时);
(9)对于变更申请,相关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更名、行政区
域重新划分等)(必要时);
(10)对于网络电视接收设备,应提供产品不具备播放非法境外电视
节目功能的承诺书;
(11)其他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