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谷氨酸
中文同义词:麩酸;麸氨酸;谷氨酸;麩氨酸;-谷氨酸;L-谷氨酸;氨基戊二酸;L-麸质酸;L-麸氨酸;左旋谷氨酸
英文名:L-Glutamic Acid
英文名称: L-Glutamic acid
英文同义词:GLU;L-GLU;Aciglut;Glusate;H-GLU-OH;GLUTACID;glutamic;Glutaton;FEMA 3285;H-L-GLU-OH
CBNumber:CB4355560
CAS No.:56-86-0
分子式:C5H9NO4
分子量:147.13
产品描述: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味微酸。在热水中溶解,在水中微溶。
熔点:205 °C (dec.)(lit.)
比旋光度: 32 º (c=10,2N HCl)
密度:1.538
FEMA:3285
溶解度:1 M HCl: 100 mg/mL
水溶解性:7.5 g/L (20 ºC)
旋光度:+31.5 - +32.5
重金属:≤10ppm
含水量:≤0.10%
灼烧残渣:≤0.10%
含量:99.0-100.5%
PH :3.0-3.5
用途
一 :食品添加剂:代盐剂、营养增补剂、鲜味剂(主要用于肉类、汤类和家禽等)。亦可用作虾、蟹等水产罐头中产生磷酸铵镁结晶的防止剂,用量0.3%~1.6%。按我国GB 2760一96规定可用作香料。
1、使用限量
FAO/WHO(1984):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汤和汤类,10g/kg。
FEMA(mg/kg):饮料、焙烤制品、肉、肉香肠、肉汤、乳及乳制品、调味料、谷类制品,均400mg/kg。
FDA,§172.320(2000):作为营养增补剂,限量12.4%(以食品中总蛋白质的重量计)。
2、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l-谷氨酸 食品 食品用香料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二、医药原料: L-谷氨酸本身可用作药物,参与脑内蛋白质和糖的代谢,促进氧化过程,该品在体内与氨结合成无毒的 谷酰胺,使血氨下降,减轻肝昏迷症状。主要用于治疗肝昏迷和严重肝功能不全等,但疗效并不十分满意;与抗癫痫药合用,尚可治疗癫痫小发作和精神运动性发作。
三、生化试剂:用于生化研究
包 装:25公斤纸板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