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包装/医疗器械/等GMP认证咨询、辅导、注册报批及洁净车间装修(10万级/万级/百级)改造和提供《企业标准》备案咨询、企业现场管理培训、验厂辅导等服务的专业咨询机构。
企业定位:以文化为核心,战略为支持,管理咨询与培训为基础;
以就业指导、猎头招聘、户外拓展、体系认证为补充,提供专业化、实效化、精品化的服务。
【水分】 照水分测定法(附录Ⅸ H)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过 6.0%。 【溶化性】 取供试品 1 袋(多剂量包装取 10g),加热水 200ml,搅拌 5 分钟,立即观察,应全部溶化或呈混悬状。可溶颗粒应全部溶化,允许有轻微浑 浊;混悬颗粒应能混悬均匀。 泡腾颗粒取供试品 3 袋,分别置盛有 200ml 水的烧杯中,水温为 15~25℃, 应能迅速产生气体而呈泡腾状,5 分钟内颗粒应完全分散或溶解在水中。 颗粒剂按上述方法检查,均不得有焦屑等。 【装量差异】 单剂量包装的颗粒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检查法 取供试品 10 袋,分别称定每袋内容物的重量,每袋装量与标示装 量相比较,按表中的规定,超出装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 2 袋,并不得有 1 袋超 出限度 1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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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均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配制颗粒剂时可加入适宜的辅料、矫味剂、芳香剂和着色剂等。
二、除另有规定外,药材应加工成片或段,按具体品种规定的方法提取,滤过,滤液浓缩至规定相对密度的清膏,加定量辅料或药材细粉,混匀,制成颗粒,干燥。加辅料量一般不超过清膏量的5倍。
三、挥发油应均匀喷入干燥颗粒中,密闭至规定时间。
四、颗粒剂应干燥、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
五、除另有规定外,颗粒剂宜密封,置干燥处贮藏。
广州将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凝聚了深厚的行业人脉关系,公司先后加入了国际包装协会、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广东省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专业委员会、广东省药学会药用包装材料专业委员会并长期与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所有业务联系。
泡腾颗粒剂,是款药品,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气芳香,味酸甜。本品为补钙药,是重要的骨代谢调节剂,并能维持神经与肌肉的正常兴奋性和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