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
福建拆迁案例:安置房成违建,看圣运律师如何见招拆招
【基本案情】
委托人系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竹屿村村民,因“龙王”台风房屋被毁,后经竹屿村村委会批准同意在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莲花山安置宅基地建房,但在2011年8月8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陈先生和黄先生分别作出榕国土资强[2011]371号《公告》和榕国土资强[2011]368号《公告》,内容为:责令黄先生和陈先生退还占有的土地,并自行拆除建设的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2015年12月17日,,在被告福州市静安区的组织和带领下,数百人将原告新建不久的家园予以了强拆。
被野蛮地强拆后,陈先生和黄先生意识到明明是经过村委会同意安置的房屋,怎么会出现未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问题呢?正当两原告不知所措时,朋友建议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于是,陈先生和黄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在拆地领域胜率极高的北京圣运律师。
【维权过程】
圣运律师事务所介入本案后,由王优银律师团队中的资深律师傅傅增强律师代理该案件。主办律师经过与当事人的交流,再详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迅速制定了的维权方案。针对本案强拆行为性极强,办案律师决定首先在法定期限内就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涉案房屋作出的《公告》向当地提起行政诉讼,只有撤销掉上述公告,才能为当事人依法维权赢得一个漂亮的开局,同时也更有利于主办律师启动下一步具体维权方案。在诉讼程序启动后,果然如圣运律师的预想的结果一样,福州市晋安区人民作出撤销了上述行政判决的公告,在此情况下,被告福州市作出的强拆行为就是于法无据,显属超越职权范围,且作出被强制拆除行为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被福州市人民确认强制拆除行为。
法律土地纠纷
圣运胜诉通告:诉讼胜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人】:李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案情简述】:
李先生系榆中县城关供销社的职工,其在城关供销社有合法经营的柜台以及400多平方米库房。李先生上述财产现因“新世界商业中心”项目建设而面临征收,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李先生于2016年4月25日向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新世界商业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报材料。但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至今没有做出任何答复。为进一步获得上述信息,李先生遂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并责令被告依法作出答复。
【胜诉结果】: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接到起诉状后,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如下:责令被告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公开“新世界商业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对原告申请公开的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报材料作出行政答复
北京圣运律师|房屋拆迁赔偿|土地拆迁赔偿|法律土地纠纷
中国拆迁律师网隶属于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承诺只为被拆迁人与被征收人维权”,5A级办公楼面积1200多平方米,由博士导师、教授、院校毕业生组成的百余人团队,、拆迁维权领域胜诉两千余起,由专业化律所进升为精品化律所,也成为中国律师行业历不可磨灭的标杆式律所。荣获“2013年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2015年中国消费维权奖”、“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所”等称号,由资深专家型律师组建而成的精英律师团队,是中国目前的拆迁律师团队。集众人之智、紧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是圣运所独创的,区别于传统其他律所的先进模式。每个案件均由首席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团队助理、团队秘书组建专家组,为客户提供最卓越的行政法律事务解决方案。委托人利益高于一切是全体圣运律师的共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