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实施主体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法定办结时限
60 ( 工作日 )
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受理条件
1.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新认定的区高层次人才;
2.一直在宝安区全职工作,由宝安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首次申请的,至申请之日止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不含补缴),在宝安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办理流程
1.申请(以申请人个人账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申请人以个人账户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提交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2个工作日)
3.特别程序。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社保进行核查(9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10个工作日)
5.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特殊环节,不计入时限)
6.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8个工作日)
7.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5个工作日)
特殊环节名称
其他审查方式
时限
|
其他 | 核查 | 90(工作日) |
其他 | 公示 | 5(工作日) |
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材料
区级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证书
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劳动(聘用)合同
银行卡
社保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诚信承诺书
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设定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
(二)深化和拓展“孔雀计划”:对区认定的区级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