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引进海外优留学人才洽商工作团组,组织国内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到留学职员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人才洽商工作,通过教育处(组)组织在外秀留学职员与国内用人单位进行交流洽商,鼓励和引导海外秀留学职员回国到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部分工作。
国内用人单位可在我部的指导下自主组团赴海外有针对性地进行海外秀留学人才跟踪、洽商,落实引进海外秀留学人才工作。
充分利用国家科技、教育、人才资助项目,引导海外秀人才回国创业
1、实施“ 211工程”、“985工程”的高等学校和实施“百人计划”的科研机构应将吸引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专门经费支持和资助海外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
2、进一步加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对于秀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支持和奖励力度。
人才引进应该建立留学职员创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完善园区和基地的孵化器功能、项目治理功能,拓宽投融资渠道,为留学职员回国创业创造良好的孵化环境,吸引和凝聚一批把握现代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具有现代化企业治理知识和市场运作能力的秀留学人才与国内用人单位加强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促进国外先进技术、治理经验与国内资源的有效结合,为国内用人单位的教学、科研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此次出台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共有12条具体内容,主要从评价方法、引进标准、引进对象、政策梯度、办理便捷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实施办法》的特点是:强化市场导向,主要以薪酬评价、投资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在引进标准方面,突出能力贡献,尊重人才价值。在引才对象方面,重点引进五类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