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单位)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活动。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资历,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资历、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亊人为实现某个目的依法签订的确定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完成建筑工程任务,依法签订的经济契约。它是保证工程施工得以实施的重要手段。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作用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通过法律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表达在书面上,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确保工程任务能按照预控目标顺利完成。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为工程监理部门和签约的双方提供了监督和检查的依据,有利于提商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利于承发包企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对提高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利于实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可充分调动签约双方各方面的积极性,对有效地共同完成工程项目具有深远意义。
建筑工程承包范围
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代办成功后,就可以根据代办的建筑资质等级确定其可承包的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如下:
1、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2、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 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 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