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即承揽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建筑工程的承包按照承包方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总承包与单项任务承包两类:
1、建筑工程的总承包
实践中采用较多的有建筑工程全部工作任务的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全部工作任务的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发包方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由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建设单位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建设单位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方要求的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包括土建施工和有关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的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家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由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向建设单位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建设单位交付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方式。
此外,还有分别对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及设备采购等不同专业的工作任务实行总承包的承发包方式等。
2、单项任务的承包
即发包方将建筑活动中不同的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建筑工程发包是采取总承包方式还是单项任务承包方式,可以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
国家提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即提倡将一个建筑工程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其统一指挥协调,并向发包单位承担统一的经济法律贲任的承包形式。
在建筑工程总承包中,有以下两种情况:
1、全部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即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试运行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直接向发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可以自己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全过程,也可以依法再分包给若干个专业分包单位来完成。
2、分项总承包。即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制度是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多样化的产物,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不断深人的结果,也是借鉴国际建筑工程管理经验的结果。
它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建设工程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综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缩短建设工期,减少开支,提高投资效益,因此,国家明确提倡工程总承包制度,并予以鼓励和推荐。
建筑工程联合承包制度的概念
联合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组成不是法人的联合体,以该合体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形式。在联合承包形式中,由参加联合的各承包单位共同组成的联合体作为一个单一的承包主体,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担屜行合同义务的全部责任。
建筑工程联合承包制度的条件
联合共同承包形式适用于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工程任务量大、技术要求复杂、建设周期较长,需要承包方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抗风险的能力。由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承包,可以集中各方的经济、技术力量,发挥各自的优势,大大地增强投标竞争的实力;对发包方来说,也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