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种认可应通过两种方式:
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
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需要注意的是,分包工程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不等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派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建筑劳务分包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的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的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极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的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建筑分包公司和劳务公司的区别
建筑劳务分包是指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公司就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换句简单地说,一个就是总的劳务公司,用以安排人来工作的。而另一个则是小的劳务公司,是用于承包某些建筑小活的。